重要提示:赴台人员接到台方邀请函(传真件复印件即可)后,应及时到我校台湾事务办公室咨询办理赴台手续事宜。因赴台人员个人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并上报材料而造成的时间延误,由赴台人员本人负责。相关程序如下:
(一)个人填写《曲阜师范大学教职工赴台立项审批单》(学生赴台填写《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赴台立项审批单》)、《曲阜师范大学赴台人员信息登记表》(在本网页下载),《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》(教职工必须填写) 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学院或部门出具意见(负责人签字、盖章)。
标题:《×××赴台申请书》
内容:(1)台方邀请事宜(事由、时间、往返费用由哪方承担等
(2)赴台人员简介
(3)个人赴台的主要目的及任务,学术交流与合作之意义(请详细说明)
(4)邀请单位简介
落款: 申请人:××× ×××年×月×日
(二)学院或部门向校办出具请示报告
标题:《关于×××赴台湾×××所(校)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请示》
内容: 与个人申请基本相同
称呼: 校办
落款: 学院负责人:××× ×××学院 ×××年×月×日
附件: ①台方邀请函(复印件一式五份)
②赴台人员名单(一式五份)
③赴台日程(为台方提供的繁体字的日程。需比较详细) (一式五份)
④台湾邀请方简介(一式五份)
⑤入台证(复印件一式五份)(入台证未到时,先准备好以上材料,办理立项)
(三)申请人持《赴台立项审批单》,逐项填写并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。然后将所有材料交台湾事务办公室(并发送电子版至tzb081203@126.com)。
(四)学校下正式行文。
(五)台湾事务办公室填写两份《赴台人员审查表》,报分管领导签字,校办盖章。
(六)学校立项行文、附件各一式两份,由本人快件寄往省台办。入台证(传真件即可)到了后,学校正式行文、附件各一式两份及《赴台人员审查表》一份,快件寄往省台办。省台办地址: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山东省委台办交往交流处 邮编:250001 。
(七)省台办审批后报国台办批复
(八)省台办将国台办批件寄往我校台湾事务办公室
(九)个人持国台办批件(如果是组团赴台人员,由领队持原件,其他人各持一份复印件),本人身份证(备复印件)、户口本(备复印件)、入台通行证(备复印件)、2寸背景白色正面彩照(护照专用照片)4张,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时间内,到济宁市公安局出境管理处申请办理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(电话:2960153)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