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7日,山东省政协机关报《联合日报》第三版——文化、科教版“教育论坛”专栏,发表我校党委统战部部长王华署名文章,题目是《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,高校应成为示范区》。全文如下:
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
高校应成为示范区
王 华
最近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(下文简称《意见》),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。《意见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高度,从整体上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,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。高等学校在文化传承与创新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方面,承担着伟大的责任和使命,应当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示范区。
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发展,是高等院校的四大职能。大学作为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阵地,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、推动文化建设发展中,肩负着重要使命。
高校要塑造核心思想理念方面发挥示范作用。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修齐治平、尊时守位、知常达变、开物成务、建功立业过程中培育和形成的基本思想理念,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,为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益借鉴。作为文化组织的高校, 是促进优秀思想理念创造性转化的重镇,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场所。高校通过正确的理论导向,通过推进学科体系、学术观点、科研方法的创新,培养和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,大力推进理论创新,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。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, 要大力弘扬讲仁爱、重民本、守诚信、崇正义、尚和合、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,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,从而不断发挥高校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确立的辐射、带动作用。
高校要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方面发挥推动作用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道德之于个人、之于社会,都具有基础性意义,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。这就是我们的用人标准为什么是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因为德是首要、是方向,一个人只有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,其才方能用得其所。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规范,如天下兴亡、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,精忠报国、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,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,孝悌忠信、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,体现着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,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。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。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伟大事业中,高等学校要勇于担当,要大力弘扬自强不息、敬业乐群、扶危济困、见义勇为、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,把高校建成社会文明发展的“首善”之区。
高校应在张扬中华人文精神方面发挥主阵地作用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多样、珍贵的精神财富,如求同存异、和而不同的处世方法,文以载道、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,形神兼备、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,俭约自守、中和泰和的生活理念等,是中国人民思想观念、风俗习惯、生活方式、情感样式的集中表达。高等学校富有人文精神,视野开阔,观念新颖,具有超前思维和远大眼光,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创新文化功能。文化传承、文化创新、文化引领,是现代大学发挥文化功能的中心任务。要坚持“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”方针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,对中华传统文化秉持客观、科学、礼敬的态度,取其精华、去其糟粕,扬弃继承、转化创新,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、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,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,不断补充、拓展、完善,努力建设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的文化,有利于助推社会发展的文化,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化。
(作者系省政协委员)